焦玉山
晓名
焦玉山
2013-05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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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玉山:(1915~1990),安徽阜阳人。1931参加中国工农红军。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。1934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处长、处长,省公安总队副政治委员,第十守备师师长,佛山军分区司令员,1962年毕业于高等军事学院基本系,任第四十七军副军长,广西军区副司令员,广州军区副参谋长。参与指挥了1974年的西沙永乐群岛反击作战和1979年对越本土的自卫反击战。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,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。荣获二级八一勋章、三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二级解放勋章。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。
建国后,焦玉山先后担任过广东省公安厅副处长、处长、省公安总队副政委、守备10师师长、佛山军分区司令员,1962年毕业于高等军事学院基本系,任47军副军长、广西军区副司令员、广州军区副参谋长。焦玉山参与指挥了1974年西沙永乐群岛反击作战和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。
1964年晋为少将。获二级八一勋章、叁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二级解放勋章、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。
1990年去世,骨灰安葬在塔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