戴鸿慈
戴鸿慈(1853—1910)清末出国考察五大臣之一,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位司法部长。字光孺,号少怀,晚号毅庵,广东南海大同绿涌村人。光绪二年进士,身历咸丰、同治、光绪、宣统四朝,历官刑部侍郎、户部侍郎、刑部尚书、军机大臣,是清朝二百余年广东省籍任职最高的官员,其一生的亮点是出洋考察及回国后倡言和参与新政。
戴鸿慈先世祖居广东南海县西樵大同堡绿涌村(今南海西樵大同乡戴家村),十二世祖迪功公时才迁居佛山,祖居佛山福贤里桑园。鸿慈生于书香之家,其父戴其芬,讳尧坤,字徽猷,号乾生,生于道光乙酉年(1825),终于光绪辛巳年(1881),光禄寺署正,诰授奉直大夫、奉政大夫,妻冯氏生三子,鸿慈即第二子。在学问上,其芬公可谓博通古今,“研精经典,旁及天文地舆,医药卜筮……”, 家庭的氛围使鸿慈从小勤奋好学,不敢懈怠,以致有日后的赫赫声名。
鸿慈兄弟姐妹五人,长兄鸿宪,讳裕荣,号光彝,字仁黼,光绪丙子科(1876)举人,拣选知县,敕授文林郎加五品衔,诰授奉正大夫。弟弟鸿惠,讳裕鎏,字光濬,别字蔼天,光绪已亥科(1875)举人,拣选知县,钦加五品衔,敕授文林郎,诰授奉正大夫。
戴鸿慈自幼聪颖,十五岁为补县学生(廪生),二十岁为同治癸酉科拔贡、联捷解元,光绪二年(1876)中进士,授翰林院编修,鸿慈的试卷批语为:“大雅从容,馨澈铃圆,金和玉节,声情茂美,神致安闲”;“志和音雅,气足神完”;“词笔凝练,绝去肤庸”。光绪二十年(1894)翰林大考,名列一等。历官刑部侍郎、户部侍郎、法部尚书,经筵讲官、参预政务大臣,礼部尚书,协办大学
士,军机大臣,太子少保等职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,清政府为应付蓬勃兴起的立宪呼声,特简亲赏大臣到欧美考察政治,即著名的“五大臣出洋”。户部右侍郎戴鸿慈为五大臣之一,出使美、英、
法、德和丹麦、瑞士、荷兰、比利时、意大利等国。欧美考察后,使戴大开眼界,认为中国只有改革才有出路,归国后,综合五人考察所得,写出《出使九国日记》12卷,编成《列国政要》133卷及《欧
美政治要义》18章进呈,奏请立宪。改刑部为法部,戴首任尚书。他还提倡中国要富强,必须“固边疆”、“振兴实业”及开矿、兴学、修铁路等,是清末具有一定的开放思想和政治眼光的重臣。宣统
元年(1909)八月,以尚书衔在军机处行走,十一月,升协办大学士。次年正月逝世,终年58岁。赏加太子少保,谥文诚。据《南海县志》载:“清朝二百余年来,吾粤由军机入相者,惟鸿慈一人。”
《清史稿》有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