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小帆
师小帆(1916—1997.2),河南省尉氏县岗里乡老庄师村人。1937年2月参加革命,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历任:“山西省牺牲救国同盟会”驻沁水县特派员,建昌县长、县委书记,辽宁省干校校长、省人委秘书长,铁岭地区地委书记、副市长、专员等职。
1935年,在河南大学预科班学习,广泛阅读进步书籍并逐步接受中共地下党的指导。是年秋,组织进步学生积极宣传抗日救国的主张,并发动了声势浩大的游行活动,被国民党宪兵抓捕入狱。经过党组织的营救,师小帆等人很快获释。出狱后直接去山西投奔“山西省牺牲救国同盟会”。
1937年(民国二十六年)被山西省牺牲救国同盟会特派员到沁水县任特派员,开展抗日救国的宣传发动。是年7月25日,在沁水县西关文庙建立“沁水县牺牲救国同盟会”;8月,在北庙成立“沁水县民族革命总动员实施委员会”(简称动员委)任副主任委员。
1938年3月~1938年7月,任中共沁水县临时工委书记[2]。
1939年2月任沁水县阳城武工队长,1940年6月任沁水县工委书记、县长,1942年任长治县县长、中共长治县委书记。
1943年被党组织调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。
抗战胜利后,随挺进东北干部团到达承德。
1945年11月中旬~1949年3月,任热河省建昌县任县长。(1945年11月中旬,被上级派到热河省建昌县任县长。1948年4月建昌、建东两县合并后,继续任县长。)
1949年3月~1950年4月,任中共建昌县委书记。
1950年4月,奉调任热河省干校校长、省人委秘书长。
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撤销热河省后,1956年调辽宁省工作。
1956年6月~1959年,任中共铁岭地委书记,兼铁岭军分区政委。(铁岭专区设立于1956年2月,撤销于1959年1月)
1959年7月~1964年4月,任抚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。
1964年4月~1964年5月,任中共抚顺市委常委、市委农村工作部部长。
1964年5月~1966年5月,任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兼地区行政公署专员。
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,被停止工作。
1978~1984年8月,任铁岭地委专员、地委副书记。
1984年9月地级铁岭市成立后,任铁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,至1986年3月离休。
1986年4月,任铁岭市人民政府顾问。
1997年2月8日,因病去世。
师小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(1964年12月~1975年1月),中共辽宁省第一届(1956年7月~1959年8月)、第二届(1959年8月~1963年4月)候补委员,辽宁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(1983年4月~1987年12月)代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