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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经天

晓名
雷经天
2013-03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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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经天

 

 
       雷经天(1904—1959年),黄埔军校政治部宣传科科长。解放军将领。广西南宁人。原名雷荣璞,亦作云甫,号经天。右江革命根据地创建人之一。
 

学习经历
 

  1919年,在南宁参加“五四”运动。

  1923年夏,考入厦门大学理科。

  1924年,转上海大夏大学。

  1925年初,加入共青团。5月,经恽代英、贺昌介绍加入共产党,曾参加“五卅”运动。后到广州,任黄埔军校政治部宣传科科长。
 

曾任职务
 

  中共广西省委代理书记、右江苏维埃政府主席、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、中共晋察冀中央局秘书长、华东野战军两广纵队(司令员、政委和党委书记)、广西省政府副主席、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院长、中南行政委员会委员、最高人民法院督导员。
 

战争经历
 

  1926年7月,雷经天参加北伐战争,任第六军政治部宣传科科长,随军参加攻占南昌、九江等战斗。1927年4月,调任11军24师(师长叶挺)60团党代表。8月,参加南昌起义,在南下广东途中任24师党代表。起义军在潮汕失败后,转赴香港、澳门。11月,被派回广州,参加广州起义的准备工作。12月,参加广州起义,任行动委员会委员。失败后,转赴香港。
 

  1928年初,雷经天被派回广西,参加重建广西党组织的工作。6月,任中共广西特委常委。
 

  1929年1月,任中共广西省委代理书记。8月,任广西省农民协会主任。12月,与邓小平、陈豪人、张云逸等领导百色起义,任中共广西前敌委员会委员、右江苏维埃政府主席兼中共右江特委书记。对红7军的建设和右江革命根据地的巩固扩大作出了贡献。
 

  1930年6月,因“富农路线和生活腐化问题”,被红七军前委撤销右江特委书记和右江苏维埃政府主席职务。11月因反对中央指示和主张保留一部分地方武装保卫右江根据地,被开除党籍。随红七军政治部北上江西苏区。到达江西后,在红7军第2次党代会上,又被恢复党籍。不久,在中央苏区的肃反中,被诬为改组派,再次被开除党籍,并被逮捕关押,后被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邓发留在保卫局做审计工作。
 

长征经历
 

  1934年10月,随中央红军参加长征,在中央干部团当战士。

  1935年10月,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,被调到中央工农民主政府粮食部任秘书科长,并经中共中央党务委员会审查,重新入党。直到1945年初,中央组织部才正式恢复他1925年5月的党籍。

  抗日战争时期,雷经天先后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法庭旅长、代理院长和院长等职,对边区的司法工作建设作出了贡献。1945年初,调任八路军南下第3支队政委(司令员文年生),率警备第1旅和八路军总部警卫团,从延安南下湘粤桂边区开辟游击根据地。日本宣布投降后,正在南下途中的南下第3支队奉命去东北。

  1946年,雷经天被调到张家口,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局秘书长。7月,长期在华南坚持抗日游击战争的东江纵队在司令员曾生率领下,自广东经海路到达胶东,加入山东野战军序列。雷经天被调到山东,任东江纵队政治委员和党委书记。1947年8月,东江纵队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两广纵队,曾生任司令员,雷经天任政委和党委书记。

  1948年9月,参加济南战役。11月,参加淮海战役。1949年3月,第3野战军两广纵队调归第4野战军建制,参加南下作战。12月,广西解放后,雷经天调任广西省人民政府副主席。

  1950年6月,雷经天调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院长。1956年,调到上海,任华东政法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。后又调任上海社会科学院院长。1959年8月11日,在上海病逝。
 

  评价
 

  雷经天同志是中国共产党法治建设的创始人之一。他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法制建设做出了贡献,为党的法治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。回顾雷经天的一生,他有过指点江山、激扬文字的豪迈,有过指挥若定、决胜千里的气魄,有过掌声雷动、繁花似锦的荣耀,也有过阶下为囚、蒙冤遭难的坎坷。